海口网6月3日消息(记者陈亮嘉)6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为深化海南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时代多样化人才,《意见》提出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支持高中探索自主招生,建成30所以上“省一级学校”等一系列举措。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在2020年底前出台分类考试、学分互认、高考标准分优化赋分、高考加分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华侨生标准变动,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同步招生,新增的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积极支持高中探索自主招生 必须取得相应学分才能毕业
《意见》明确,要完善学校招生制度华侨生标准变动,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探索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拓宽人才成长通道。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和过度干涉。
充分挖掘学校办学资源,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分类分层统筹设计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多样优质选修课程,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学生必须完成相应学分的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才能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学生要掌握1-3项运动技能
《意见》要求,要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和审美能力,掌握1-2项艺术特长;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形成热爱劳动的品质。
对师德失范零容忍
《意见》提出海南:今年年底前出台高考改革政策 2022年“省一级”高中要达30所以上,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首要内容,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将省、市县(区)一级学校的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5%。推进岗位聘任“能上能下”,高级教师岗位聘期结束后须有不低于30%的岗位用于重新竞聘后续聘。
2022年“省一级学校”要达30所以上
《意见》明确,按照省属普通高中和市县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不低于1500元/年·生和1200元/年·生,并根据学校运行成本适时对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和普通高中学生学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要合理规划布局普通高中,以在城区集中办学为主,逐步减少农村普通高中。制定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实施高中“省一级学校”创建工程,到2022年全省每个市县都建成至少一所“省一级学校”,全省“省一级学校”达到30所以上。
合理规划布局国际高中,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地引进国际知名优质高中,吸引外籍人员子女和华侨子女到海南接受高中教育。
在海口等三地建设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场馆、农场、工厂、社区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广泛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体验性活动。加快海口、儋州、万宁等三地的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科学规划、设置实践课程,打造学生综合实践精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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